第三章 教育目的

第三章 教育目的

第一节 教育目的概述

一、教育目的的概念与内涵

教育目的是指教育所要达到的预期结果,是根据一定社会发展和受教育者自身发展需要及规律,对受教育者提出的总的要求,规定了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什么样的人,是培养人的质量规格标准,同时也反映了教育在人的努力方向和社会倾向性等方面的要求。这一概念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个层面理解:
广义的教育目的泛指人们对受教育者的期望,即人们希望受教育者通过教育在身心诸方面发生什么样的变化,其主体可以是国家、社会、教育机构、家长或教师。广义的教育目的存在于人的头脑之中,反映的是教育者在观念上预先建立起来的关于未来新人的主观形象,属于目的性范畴。
狭义的教育目的特指由国家提出的教育总目的(国家对受教育者培养成什么样的人才的总要求)和各级各类学校必须遵守的总体要求,以及各级各类学校的具体培养目标和教学目标。狭义的教育目的具有政策的规定性,在一定时期内具有必须贯彻的强制性。
教育目的在形式上是主观的,是人们对教育结果的主观期望;但在内容上是客观的,反映特定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背景对人的客观要求,因此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体。
教育目的的基本特征体现在以下方面:
1. 质的规定性:教育目的对教育活动的社会倾向和人的培养具有本质上的规定性,内在地决定着教育的社会性质和教育对象发展的素质
2. 社会性和时代性:教育目的常带有社会不同时代的特点,体现不同时代的社会要求,不存在超越时空的教育目的
3. 宏观性:是指导全国教育事业总的要求,规定了一定时期的教育总目标任务
4. 预期性:指社会或个人对受教育者未来发展状况的期望
5. 强制性:体现了国家的意志,对教育工作具有规范作用
表3-1 教育目的概念解析

维度 内容要点 关键说明
核心内涵 教育要达到的预期结果,培养人的质量规格标准 回答”培养什么样的人”这一根本问题
广义概念 所有教育主体对受教育者的期望 主体多元:国家、社会、学校、家长等
狭义概念 国家提出的教育总要求 具有法律效力和强制性
形式特征 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 形式主观,内容客观
基本属性 质的规定性、社会性、时代性 反映特定社会对人的要求

二、教育目的与教育方针的关系

教育方针是国家教育工作的基本政策和指导思想,为实现教育目的所规定的教育工作的总方向,是教育政策的总概括,是全国各级各类教育的目的和必须遵循的准则。我国当前的教育方针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教育目的与教育方针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联系方面:教育方针是教育目的的政策性表达,教育目的是教育方针的核心组成部分。教育方针包含教育目的,是对教育工作的宏观指导。
区别方面
1. 范畴属性不同:教育目的是理论术语,属于学术性概念和教育基本理论范畴;教育方针是工作术语,属于政治性概念和教育政策学范畴
2. 内容侧重不同:教育目的着重回答”为谁培养人”和”培养什么样的人”,较为理想;教育方针除此之外还包含”怎样培养人”的问题和教育事业发展方向,更为现实
3. 约束力不同:教育目的可由社会团体或个人提出,对教育实践不一定具有约束力;教育方针由政府或政党提出,对教育实践具有强制性
4. 指导范围不同:教育目的主要指导教育的微观领域;教育方针指导和控制教育的宏观领域
表3-2 教育目的与教育方针关系辨析

比较维度 教育目的 教育方针
概念性质 理论术语,学术性概念 工作术语,政治性概念
所属范畴 教育基本理论范畴 教育政策学范畴
核心内容 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样的人 包含教育目的、培养途径、教育性质
现实性 较为理想化 更为现实,强调”怎样培养人”
提出主体 社会团体或个人均可 国家权力机构或政党
法律效力 不一定具有强制性 具有法律效力和强制性
指导层次 微观教育实践 宏观教育战略

三、教育目的的结构与层次

(一)教育目的的内容结构

教育目的一般由两个基本部分组成:
1. 身心素质规定:就教育所要培养的人的身心素质作出规定,这是教育目的的核心部分,包括知识、能力、品德、审美、体质等方面的发展要求
2. 社会价值规定:就教育所要培养的人的社会价值作出规定,明确培养的人应为哪个阶级、哪个社会服务

(二)教育目的的层次结构

教育目的具有层次性,从抽象到具体可分为多个层级,各层次之间存在普遍与特殊、抽象与具体的关系。
四个层次说
1. 国家教育目的:最高层次的概念,是国家对培养人才的总要求,规定各级各类人才培养的总体规格,是制定其他层次目标的依据
2. 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教育目的的具体化,是结合教育目的、社会要求和受教育者特点制定的特定教育机构的培养要求。基础教育培养目标主要是为人的成长发展奠定德智体基础,高等教育培养目标则是培养各种专门人才
3. 课程目标:对特定教育阶段的课程进行的价值和任务界定,是特定课程所要达到的预期结果。课程目标由学校教学中各门学科目标组成,直接受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制约
4. 教学目标:最具体、最具操作性的层次,是教育者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在完成某一阶段(如一节课、一个单元)工作时,希望受教育者达到的要求或产生的预期变化
三个层次说:部分学者将课程目标归入培养目标体系,认为教育目的包括国家教育目的、各级各类学校培养目标和教师教学目标三个基本层次。
各层次间的关系表现为:从教育目的到教学目标是普遍到特殊、抽象到具体的关系,后者是前者的具体化;从教学目标到教育目的是具体到抽象的关系,上一层次目标是下一层次目标的依据和方向。
表3-3 教育目的层次结构体系

层次 主体 内容特征 相互关系
国家教育目的 国家权力机构 总要求,宏观概括,方向性指导 最高层次,制定下层目标的依据
学校培养目标 各级各类学校 教育目的的具体化,体现学校特色 普遍与特殊的关系
课程目标 课程设计者 特定课程的预期结果,学科性目标 连接宏观目标与微观教学
教学目标 一线教师 最具体,可操作,课时/单元目标 具体与抽象的关系

四、教育目的的功能与作用

教育目的在教育活动中居于核心地位,是全部教育活动的主题和灵魂,具有多方面的重要功能。

(一)导向功能(定向功能)

教育目的一经确立,就成为人们行动的指南。它不仅为受教育者指明发展方向、预定发展结果,也为教育工作者指明工作方向和奋斗目标。具体表现为:对教育社会性质的定向、对人培养的定向、对课程选择及其建设的定向、对教师教学方向的定向。

(二)激励功能

教育目的所设定的目标和期望能够激发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积极性。良好的教育目的能使人付出为达到该目的所需的力量,激励人们为实现共同目标而努力发展自己。只有当受教育者意识到教育目的对自身未来成长的必要或意义时,才能把它作为努力方向。

(三)评价功能

教育目的是衡量和评价教育实施效果的根本依据和标准。评价学校的办学方向、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检查教育教学工作的质量,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工作效果,检查学生的学习质量和发展程度,都必须以教育目的为根本标准。

(四)调控功能(调节功能)

教育目的是对教育活动的调节和控制手段,使教育活动保持在预定轨道上。当发现教育活动偏离目标时,可以依据教育目的进行纠正和调整。例如教师发现学生未听明白时调整讲课速度,体现了教育目的的调控功能

(五)选择功能

教育目的规定了”培养什么样的人”,从而决定了教育内容的选择。教育活动不可能传承所有知识,必须根据教育目的的要求对教育内容做出取舍。我国古代培养”君子”的目的决定了以”四书””五经”作为基本教育内容,正是选择功能的体现。
表3-4 教育目的功能体系

功能类型 作用机制 具体表现
导向功能 指明方向,确立目标 为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确立发展方向
激励功能 激发动力,调动积极性 激励人们为实现目标而努力
评价功能 提供评价标准 衡量教育效果的根本依据
调控功能 调节控制,纠正偏差 对教育活动的监控与调整
选择功能 确定内容范围 决定对教育内容的取舍

第二节 教育目的的价值取向与理论基础

一、确立教育目的的主要依据

教育目的的确立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特定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背景

社会生产力和科技发展水平、社会政治经济制度以及文化传统是确立教育目的的根本依据。教育目的受社会历史发展进程的制约,任何教育目的都具有时代的气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教育目的多次变化,正是社会生产方式制约的体现。

(二)人的身心发展特点和需要

教育目的必须考虑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规律和实际需要,体现教育的育人本质。人的发展总是受到社会的制约,这意味着教育要充分考虑社会发展的需要,但并不意味着教育目的的确立不应从个人出发。

(三)人们的教育理想

制定者的哲学观念、人性假设和教育理想会影响教育目的的确立。不同的教育思想家基于对人性、社会和个人价值的不同理解,提出不同的教育目的观。

(四)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

我国确立教育目的的理论依据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该学说认为,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造就全面发展的人的唯一方法,也是培养全面发展人才的根本途径和唯一途径。
表3-5 确立教育目的的依据体系

依据类型 具体内容 关键要点
社会依据 政治、经济、文化背景 生产力水平、社会制度、文化传统
个体依据 身心发展特点和需要 遵循人的发展规律
理论依据 教育理想和哲学观念 制定者的价值判断
实践依据 马克思主义全面发展学说 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

二、教育目的的主要价值取向

教育目的的价值取向是指教育目的的提出者或从事教育活动的主体依据自身的需要对教育价值作出选择时所持的态度。历史上长期存在个人本位与社会本位的对立。

(一)个人本位论

代表人物孟子卢梭裴斯泰洛齐福禄贝尔赫钦斯奈勒马斯洛萨特等。
主要观点
– 确立教育目的的根据是人的本性,教育的根本目的在于使人的本能和本性得到自由发展
– 教育目的是培养健全发展的人,发展人的本性,挖掘人的潜能,增进受教育者的个人价值
– 个人价值高于社会价值,教育应为人本身的发展服务,而非为某个社会集团或阶级服务
– 强调教育要服从人的成长规律,满足人的需要,培养”自然人”,发展人的个性
理论评价个人本位论强调教育的个体发展功能,重视人的内在价值,但可能忽视教育的社会意义。

(二)社会本位论

代表人物荀子柏拉图赫尔巴特涂尔干纳托普凯兴斯泰纳孔德巴格莱等。
主要观点
– 确立教育目的的根据是社会的要求,个人的发展必须服从社会需要
– 教育的目的是为社会培养合格的成员和公民,使受教育者社会化
– 社会价值高于个人价值,教育质量和效果可以用社会发展的各种指标来评价
– 教育是国家的事业,应注重教育的社会价值和对社会的贡献
理论评价社会本位论强调教育的社会功能,注重教育的社会效益,但可能忽视教育对个人发展的意义。涂尔干认为”教育在于使儿童的身体、智力和道德状况都激励与发展,以适应整个社会在总体上对儿童的要求”,典型体现了社会本位论

(三)教育无目的论

代表人物杜威
主要观点杜威否定教育的一般的、抽象的目的,强调教育过程内有的目的,即每一次教育活动的具体目的,并非主张教育完全无目的。杜威提出”教育即生长”,认为”教育的过程,在它自身以外没有目的,它就是自己的目的”。
理论实质教育无目的论并非真正主张教育无目的,而是反对外在的、强加的、脱离教育过程本身的目的,强调教育目的的内在性和过程性。

(四)其他价值取向

  • 文化本位论:强调教育应围绕文化进行,用文化来统一教育、社会、人三者关系,代表人物为斯普朗格
  • 生活本位论:主张教育目的应切合实际需要,为完满生活做准备,或认为教育即生活本身,代表人物为斯宾塞杜威
  • 辩证统一论:主张个人发展与社会需要在根本上是统一的,教育目的应兼顾二者
    表3-6 教育目的价值取向比较
价值取向 确立依据 价值排序 培养目标 代表人物 理论反思
个人本位论 人的本性 个人价值高于社会价值 自然人、个性发展 卢梭裴斯泰洛齐 重视个体但忽视社会
社会本位论 社会需要 社会价值高于个人价值 合格公民、社会成员 涂尔干凯兴斯泰纳 重视社会但忽视个体
教育无目的论 教育过程本身 过程即目的 生长与发展 杜威 强调内在目的
辩证统一论 个人与社会的统一 二者辩证统一 全面发展的人 马克思主义 兼顾个体与社会

第三节 我国的教育目的

一、我国教育目的的演变与内涵

我国的教育目的在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的表述,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征和社会要求。当前我国的教育目的集中体现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这一表述明确了:
1. 教育性质: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 教育途径: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
3. 培养目标: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4. 服务宗旨:为人民服务

二、我国教育目的的基本精神

我国教育目的体现了以下基本精神:
1. 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 坚持全面发展:要求受教育者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3. 注重个性发展: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鼓励个性发展和创新精神
4. 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这是实现教育目的的根本途径
5. 为人民服务:体现教育的公共性和人民性

三、全面发展教育的构成

为实现教育目的,我国实施全面发展教育,包括以下几个组成部分:

(一)德育

德育是全面发展教育的灵魂和统帅,是培养学生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其根本任务是使学生形成正确的政治方向、道德品质和法制观念。

(二)智育

智育是全面发展教育的核心,是传授知识、发展智力的教育。*智育*的根本任务是发展学生的智力,包括培养观察力、记忆力、思维力、想象力等认知能力,使学生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技能。

(三)体育

体育是全面发展教育的物质基础,是增强学生体质、促进身体健康发展的教育。*体育*的根本任务是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培养学生勇敢、坚强的道德品质。

(四)美育

美育是培养学生正确的审美观,发展他们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的教育。音乐课、素描课、舞蹈课属于美育的具体课程形式,其任务在于培养学生高尚的审美情操和文明素质。

(五)劳动技术教育

劳动技术教育是培养学生劳动观念、劳动习惯和劳动技能的教育,是实现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重要形式。
表3-7 全面发展教育构成要素

构成要素 地位作用 根本任务 实施途径
德育 灵魂和统帅 形成正确三观和政治方向 思想政治课、班主任工作等
智育 核心 发展学生智力 各学科教学、科学实验等
体育 物质基础 提高身体素质 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等
美育 审美教育 培养审美能力 艺术课程、校园文化等
劳动技术教育 实践基础 培养劳动观念和技能 劳动课、社会实践等

四、素质教育与教育目的

素质教育是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实现教育目的的重要途径。素质教育的核心是个性发展与全面发展的统一,强调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实施素质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同时要注重培养学生的个性特长。
表3-8 我国教育目的的核心要素

要素维度 具体内容 政策依据
服务方向 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
实现途径 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
培养目标 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理论基础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
实施路径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第四节 教育制度与学校教育制度

一、教育制度概述

教育制度是指一个国家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与组织的体系及其管理规则。它包括两个基本方面:一是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与组织的体系;二是教育机构与组织体系赖以存在和运行的一整套规则。

二、学校教育制度

学校教育制度简称学制,是指一个国家各级各类学校的系统及其管理规则,规定着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修业年限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

(一)学制的类型

现代学制主要有三种类型:
1. 双轨学制:一轨为资产阶级子女设立,从小学到大学;另一轨为劳动人民子女设立,从小学到职业学校。两种轨道互不相通,体现了教育的不平等性
2. 单轨学制:所有学生在同样的学校系统中学习,从小学到大学的各级各类学校相互衔接,体现了教育的民主性
3. 分支型学制:前段(小学、初中阶段)是单轨,后段分化为学术教育与职业教育两轨,介于双轨制与单轨制之间
我国现行学制属于分支型学制

(二)我国学制的历史演变

  1. 壬寅学制:1902年清政府颁布,中国第一个现代学制,但未实施
  2. 癸卯学制:1904年颁布并实施,是中国正式实施的第一个现代学制
  3. 壬戌学制:1922年颁布,又称”六三三学制”,采用美国式的六三三分段法,影响深远
  4. 现行学制:1951年《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奠定了新中国学制的基础,后经多次调整完善

(三)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普遍性、基础性等基本特征。
表3-9 学校教育制度核心内容

制度要素 具体内容 关键特征
学制类型 双轨制、单轨制、分支型制 我国采用分支型学制
历史演变 壬寅、癸卯、壬戌学制 癸卯学制是首个实施的现代学制
义务教育 九年义务教育 强制性、普遍性、基础性
教育阶段 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 相互衔接又各有侧重

本章小结

表3-10 第三章教育目的知识体系总览

知识模块 核心概念 关键要点 重要关系
基本概念 教育目的 预期结果、质量规格标准、主观与客观统一 广义与狭义之分
结构层次 内容结构、层次结构 身心素质+社会价值;国家目的→培养目标→课程目标→教学目标 普遍与特殊、抽象与具体
功能作用 导向、激励、评价、调控、选择 教育工作的核心与灵魂 对教育活动的全程指导
理论基础 确立依据、价值取向 社会背景+个体需要+理论依据;个人本位vs社会本位 马克思主义全面发展学说
中国教育 我国教育目的、全面发展教育 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教育为现代化建设服务
制度保障 教育制度、学校教育制度 学制类型与演变;义务教育特征 教育目的的制度实现

教育目的是整个教育工作的核心和灵魂,是教育活动的出发点与归宿,在教育活动中居于主导地位。正确理解和把握教育目的,对于教育理论与实践具有根本性的指导意义,是实现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思想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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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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